天津工业大学2020-2021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作者:发布时间:2021-10-31浏览次数:54


本报告根据《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令第29号)和《市教委转发关于做好2021年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精神,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要求以及《天津工业大学信息公开实施办法(2016年修订)》编制。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信息情况,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因信息公开受到举报、复议、诉讼情况,下一步工作举措,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清单事项公开情况表》共八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0年11月1日至2021年10月31日止

一、概述

2021年度,天津工业大学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天津市委、市政府和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工作部署,把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提升学校管理水平、推进学校民主管理、增进教职工凝聚力的重要手段,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严格落实《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要求,强化体制机制建设,深化公开内容,加大公开力度,不断提高工作透明度,有效推动了依法治校进程和学校事业发展。

(一)工作机制稳定运行

坚持落实信息公开领导体制,学校高度重视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将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和考核评价体系,与党政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坚持落实学校党委领导、校行政主抓,纪检监察监督,各单位、各部门具体实施,师生员工积极参与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学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学校党委(校长)办公室牵头各职能部门,形成联动工作机制,职能部门对照《清单》事项分工负责、分块落实,二级单位齐抓共管,实现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统筹、归口管理和良性互动。

(二)公开渠道不断丰富

以学校信息公开网为依托,利用学校官方平台将长期的、程序性的公开内容与动态的、阶段性的公开内容有机结合起来,注重实效。学校不断强化网络、报纸、公告、信息、简报、电视广播等常规信息发布平台建设,充分利用新媒体技术,通过官方微博、官方微信等新媒体渠道,及时公开学校事业发展中的热点问题和师生员工、社会公众关心关注的焦点问题,基本形成了以校园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网站、官方微博、官方微信为主体的对外信息发布体系,确保全面、及时、准确地公开应公开信息,不断增强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实效。同时,不断丰富发展民主渠道,通过党员代表大会、教职工代表大会、校学术委员会、职称评定委员会、学位评定委员会、学生代表大会、团员代表大会、师生座谈会等及时发布相关信息,通过校长信箱、师生热线等,切实保障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参与学校改革发展的权力。

目前,学校信息公开的主要途径包括:学校信息公开网站、学校门户网站、学院和部门二级网站、办公专网、官方微博、微信、短信、校报校刊、学生手册、教师手册、工作指南、简章、会议、文件、会议纪要、校园广播、公告公示栏、大型宣传板、橱窗、海报、道旗、横幅、LED屏、热线电话、意见箱、信息简报、报表以及新生入学通知书、入学手册、入学教育、致家长信等。学校大部分信息做到了多途径、多渠道公开。

(三)决策情况有序公开

在制定重要规范性文件、年度工作要点等重要工作计划中,均通过会议等不同形式向师生公开征求意见建议,经修改完善后正式发布,加强公众参与,提高决策的民主程度和透明度。如《天津工业大学2020年工作总结》和《天津工业大学2021年工作要点》以学校红头文件进行下发,通过学校网络办公对全体教职工信息公开;《天津工业大学学部制实施办法(暂行)》,以学校红头文件进行下发,并通过学校网络办公对全体教职工信息公开;《天津工业大学贯彻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的实施意见》,以学校红头文件进行下发,并通过学校网络办公对全体教职工信息公开。

对于重大改革、重要决策事项,如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调整情况、学校重大人事变动情况、干部任免情况、组织机构调整情况、财务收支预算安排等经集体讨论决策的重大决策事项信息,学校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办法,及时以文件、会议等形式进行公开。

(四)重点领域工作主动公开

对于干部任前考察、拟发展党员情况、教师职称评定、岗位聘任、人才招聘、学科专业建设项目立项、学科动态调整情况、新增学位授权点研究生培养方案、重大人才项目申报、评优推荐情况、学生学籍异动、违纪处分、教师拟公派出国情况、工程招投标等信息,通过网站、信息公告栏、文件、会议等不同形式进行公告公示,主动接受师生和社会公众监督,方便师生知晓学校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及时通过文件、公告、网站等渠道公布教职工年度考核结果、教学科研项目立项情况、学生学位授予情况、师生奖惩情况、招生录取、奖学金评定等信息,方便师生知晓学校重点工作结果。及时召开学校党委全委会、教职员工代表大会、全校中期推动会、年终总结会以及各专题会议,通报工作进展情况,部署有关工作。通过网站及时转载中央领导同志、市领导同志重要讲话原文,通过文件及时印发校领导同志重要会议讲话全文,方便师生学习贯彻。

(五)清单事项进一步公开落实

以监督检查为抓手,围绕落实教育部《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内容和市教育两委有关精神,学校党政及时推动实施,对重点部位的重点人员加强教育培训,及时以文件、通知、会议、调研等形式传达上级有关精神,研究、布置、检查、督促和推动信息公开工作,认真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推动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进展。本年度内,《清单》所列各事项得到进一步公开落实。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学校始终把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提升大学管理水平、推进学校民主管理、增进教职工凝聚力的重要手段。本年度,共主动公开各类信息超万条,通过网络方式公开的信息比例占据大半,其中通过信息公开网站和办公专网公开公文类信息280余条,公开通知公告类信息1600余条;通过校园新闻网站、新媒体平台等公布新闻宣传类信息1800余条。

对运用行政权力办理的与群众利益相关的、关系到学校建设与发展、涉及到广大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热点问题,只要不属于党和国家的秘密,都列入信息公开的内容向师生及社会公开。主要包括:

1.学校党建信息,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和制度建设等事项均按照有关规定做好信息公开工作。一是根据工作实际,运用文件、通报、简报、宣传资料等载体公开,明晰知悉范围和传阅形式等,提高信息公开的针对性。文件政策在公文栏目中发布,供校内教职工学习参考;重要工作的部署和公示等在通知公告栏目组发布,广泛接受监督;宣传教育等新闻在天工要闻栏目中发布,形式多样,提高教育效果;二是采取会议形式公开,根据工作实际,确定公开范围,例如召集中层干部会、基层党组织书记、专职组织员会等会议形式传达上级文件和学校的决策部署等;三是对于《天津工业大学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考核办法》等工作的进一步落实,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检查考核结果。在学校信息公开网发布学校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报告;四是主动公开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信息,利用机关党委网站公开《机关纪委书记工作职责》等工作制度,转载中纪委、市纪委、驻校纪检监察组重要会议精神、警示案例、廉政提醒等,公开机关纪委相关工作信息,发布《机关党风廉政建设系列小贴士》(本年度已发布43期)等廉政宣教信息;对2021年度机关党委开展的“第一形态”谈话4人、帮扶回访教育1人的情况,在机关党委会、机关纪委会和所在党支部会上进行公开。在中秋国庆期间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防“四风”反弹、研究生院慕课教师选拔、科研项目申报、财务专项资金审批等工作中公布举报电话和受理人信息;五是在统一战线工作中,通过党委统战部网站,及时发布党委统战部的职责、民主党派情况、民族宗教情况、港澳台侨胞情况、统战团体情况、统战理论和政策,对民主党派开展活动情况、统战团体建设情况、统战理论研究和统战政策等内容及时更新。

2.学校依法向社会公开的信息:如学校名称、办学地点、办学性质、办学规模、办学层次、内部管理体制、机构设置、学校领导等基本情况,以及各层次、类型学历教育招生、考试与录取规定,学籍管理、学位评定办法,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等。每年通过网络向社会公开《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内容包括单位基本信息、开展业务活动情况、绩效、接受捐赠等情况。

3.学校改革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学校章程及配套规章制度、各项改革实施方案和干部、教师的聘任、考核、晋级、奖惩、职称评定的有关政策规定。一是涉及上述事项的重要改革方案,学校每年都要召开教代会,将有关改革方案在全校教职工中广泛征求意见,并在此基础上认真修改、完善。例如,2020年12月,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学校积极推进学部制改革,并在学校网站学部学院架构中依法依规及时对全社会公开。编制的《天津工业大学2020年工作总结》和《天津工业大学2021年工作要点》经中共天津工业大学第三届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以学校红头文件进行下发,通过学校网络办公对全体教职工公开。二是学校每年的工作总结和工作要点通过学校全委会通过后,以学校红头文件进行下发,并通过学校网络办公对全体教职工信息公开。在干部、教师的管理工作中,一是制定《天津工业大学教职工考核办法(2021年修订)》、《天津工业大学职工考勤管理办法》、《天津工业大学岗位设置与管理办法》、《天津工业大学岗位设置与聘用方案(2021年修订)》、《天津工业大学绩效工资实施方案(2021年修订)》、《天津工业大学年度绩效考核办法(2021年修订)》等文件,固定教职工考核、岗位设置管理与聘用、薪酬等制度,经学校教代会审议通过后,在学校办公网公开;二是所有人员招聘事项均在学校人事处网站主动向社会公开发布;三是在学校网络办公平台发布评奖评优通知,对评奖的方法、程序进行详细说明。四是在学校网络办公平台发布《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度师德考核工作的通知》、《关于建立2021-2022学年度师德档案的通知》,明确师德档案建立和师德考核要求,并在学校党委教师工作部网站设置师德监督举报专栏,公布师德举报须知和方式。

4.学校招生工作、教育收费、学生管理、就业工作等涉及学生切身利益的事项全程公布。例如,招生办将招生计划、政策规定、录取程序、录取信息、考生咨询及咨询渠道、申诉渠道信息、录取结果、招生纪律等在校园网上及时公布,并接受社会对招生工作实施全过程监督;财务处将学校年度经费预算和决算、重大财务计划、大额资金使用、事业性收费、科研经费管理使用、财务审计情况,“三公”经费使用及公务车辆运行情况,严格收费纪律,坚持学校教育收费公开制度,有关收费内容向社会、家长、学生全面公布,杜绝乱收费;学生工作部制定了对学生“奖、贷、助、勤、减、免”等公开透明的资助管理体系,公开评优、奖惩、综合测评办法,全面公开研究生的推免条件、程序及筛选、考察、评议过程和结果等,并对毕业生就业创业指导和服务情况,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以及学生工作涉及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需要公开的其他事项等依法进行公开;教务处将学校网站作为信息内容公开的主渠道,公开信息的内容主要涵盖了招生考试管理信息(招生章程、计划、政策、成绩及录取结果;招生咨询及申诉渠道,新生复查期间有关举报、调查及处理结果;保送、自主选拔录取、高水平运动员和艺术特长生等特殊类型招生入选考生资格及测试结果;考生个人录取信息查询渠道和方法;各类考试规定、考试纪律)、教学与科研信息(教学与科研项目立项及成果应用等事项)、学生管理服务信息(学籍管理)等内容;学生就业指导中心每年定期发布《毕业生就业工作总结》、《就业质量报告》,并根据当年具体就业工作安排制定《就业工作方案》等。

5.学校大宗物资采购、基建项目招投标、各类教材、图书及仪器设备等采购。一是所有政府采购项目均按照天津市财政局和市教委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在招投标过程中实行招标信息公开、招标程序公开、招标标准公开、中标结果公开;二是主动公开、公示学校的工程建设项目方案、工程验收和结算等基建项目,自觉接受广大师生的监督;三是全面公开后勤能源保障、餐饮保障、医疗保障、维修保障、电信保障等服务信息,如遇信息变动及时调整,确保服务信息准确、透明;四是固定资产报废处置流程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规定执行,并在部门网站进行公开。

6.学校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坚持对岗位条件、选任程序进行公开,并严格执行任职前公示制度,通过学校办公网将干部任免情况进行公示。考核工作做到对考核要求、过程、结果及时进行公布。

7.科学研究项目按照项目主管单位发布申报通知的要求,面向全校进行组织申报,组织申报过程透明公开,其中限项申报的项目由学校科学技术研究院面向全校进行公开公示,项目立项按照项目申报流程由项目主管单位面向社会公开公示。科研成果推广应用方面,企业技术需求和组织参加展会的信息一般通过部门网站、通讯群组等对校内、外公开发布。学校科技成果转化信息均按要求在学校网站公开。

8.学校对外交流与合作,中外合作办学情况主要通过天津工业大学官方网站进行发布。一是严格按照规定对因公出国(境)教师团组情况在我校国际交流与合作处网站公示栏及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公示栏进行公示。二是在学校招生就业网设有“中外合作办学”和“国际交流”栏目,主要介绍我校现有合作办学项目和友好院校情况。按照教育部国际司要求,每年上半年在学校信息公开网站上公布上一年度校内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年度报告。三是在公派出国留学方面,学校与世界各国各地及各校的友好合作关系情况、相关学生交流项目在我校国际交流与合作处网站上进行发布。四是对于国家留学基金委、教育部、科技部、天津市等国家级、省部级资助的出国访学项目,及时公布相关项目信息,秉承“公平、公开、公正”原则,由相关专业学院推荐候选人,学校择优推荐和派出被推荐学生名单在学校国际交流与合作处网站首页进行公示,并开通热线电话,面向社会公众及在校学生进行关于对外交流及合作办学项目的相关信息介绍。五是录取的各类外国留学生奖学金生均需通过天津工业大学外国留学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评议,评议结果在我校国际教育学院官网进行公示。

9.学校在后勤管理、安全生产方面,一是主动公开各项规章制度,如《天津工业大学2021年春季食品安全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天津工业大学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天津工业大学印发关于开展学生食堂领域廉洁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措施的通知》、《关于天津工业大学学生食堂领域廉洁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等文件,实现信息公开常态化;二是主动公开报修电话、微信维修群信息,及时向广大师生反馈校内维修进度;三是主动公开气象灾害防御工作自查报告、公开防汛工作、防灾减灾工作总结,将校园自然灾害防御工作做细做实;四是主动公开后勤资产情况,严格按照学校物资采购、项目招投标等相关文件规定实施,严格运行台账制度,将物资物品登记造册确保学校资产不流失;五是在工程招标过程中,主动配合学校相关部门做到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

此外,充分利用会议、讲话等途径公开有关信息,听取讨论有关部门工作汇报和学校工作报告,向师生公开学校事业发展取得的阶段性成绩、不足和工作安排。通过学代会、工作经验交流会、参观学习和汇报会、咨询会、主题活动等,交流工作进展,听取师生意见。通过“校长信箱”、校领导学生接待日、校领导教工接待日、相关单位热线电话和党风廉政监督举报电话等多种渠道,及时全面准确地向师生和公众公布学校党的建设、学校基本情况、重大改革发展与决策、招生考试管理、财务与资产管理、人事师资、教学与科研、学生管理服务、对外交流与合作、平安校园建设等方面信息,并征求广大师生对学校事业发展的意见和建议,确保决策过程民主、公开、透明。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信息情况

学校已在《天津工业大学信息公开实施办法(2016年修订)》中明确了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和程序,并在网站上公开了受理程序。在推进信息公开过程中,学校明确要求各有关职能部门必须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和程序,及时有效的受理、答复师生和社会公众信息公开申请,履行告知义务。对于师生通过电话、信箱、来访的情况均以相应形式进行积极答复。同时,认真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准确把握并妥善处理好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完善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程序,做到凡是应该公开且能够公开的一律公开、凡是不能公开的确保其保密性。

本年度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接到校外信息公开申请信件一份,已按照《天津工业大学信息公开实施办法(2016年修订)》于15个工作日内进行答复;对于校内师生通过电话、信箱、来访的情况均以相应形式进行了答复。

本年度不予公开信息情况:无。

四、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

一年来,学校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对学校信息公开关注程度不断提高,对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给予一定的支持和肯定,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对学校能及时地提供各种信息表示满意,评议良好。

五、因信息公开受到举报、复议、诉讼情况

本年度学校信息公开工作没有引起举报、投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六、下一步工作举措

学校的信息公开工作在不断探索和实践中取得了新的进展,信息公开的范围不断扩大,力度不断增强,得到了公众的认可。同时也认识到,当前信息公开供给与公开信息获取需求之间仍然存在一定差距。为此,学校认真总结、深入研究,针对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有效的化解和改进措施。

一是针对部分单位仍然存在对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不足的问题。学校将致力于构建信息公开长效机制,进一步梳理工作流程和规范,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有效运作。不断总结和完善党务、校务公开工作的好做法、好经验,健全和完善信息公开的各项规章制度,用制度保证信息公开工作的长期性、规范性、针对性。结合党务公开、校务公开工作,将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引向深入,加强对重点工作的梳理,完善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和信息公开的目录编制等工作。严格按照教育部公布的《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规定内容,在公开范围上不断扩大延伸,在公开内容上体现全面性、针对性、真实性,在公开形式上要便于师生办事,在公开途径上要科学合理。持续深入推进各单位各部门做好不同领域的信息公开工作,使公开信息的内容及查询了解的便捷程度与师生的需求差距逐步缩小。

二是针对部分部门网站展示工作内容还不够充分、发布信息不够及时的问题。学校将不断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面对不断提高的信息公开要求,以信息公开网站为依托,充分发挥学校官方微博、微信客户端等新媒体功能,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网站与新媒体间信息资源共享,更好地发挥新媒体的公开平台作用。加强学校网站和部门网站建设,对不合时宜的网页进行改版,做好信息的采集、维护、更新以及公开工作,及时、便捷地对工作动态和工作流程进行公开,确保各单位、各部门信息公开板块的工作更加细致、合理、合法、合规。加大主动公开力度,提高依申请公开处理的合规性,及时回应信息公开工作新要求,对于不予公开的信息做好保密和解释工作,保障信息安全。积极探索利用新手段新方式进行日常管理,拓展广大教职工知情和监督的途径。

三是针对当前信息公开的内容、形式、程序、保密审查等方面不够规范的问题。下一步工作中,学校将加强信息公开的监督检查,加大学校信息公开实施办法的落实力度,严格遵守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及相关制度规范,加强保密审查和监督保障,在公开学校信息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它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对拟公开的学校信息进行保密审查,确保本单位、本部门所发布信息不涉及国家秘密、学校工作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充分发挥校长信箱、校长接待日等日常监督作用,畅通各种沟通渠道,方便师生提出问题、建议。强化对各级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指导与检查,形成长效机制,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深入、持续、高效开展,做到公开内容真实,公开程序规范。

四是针对学校各单位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对信息公开工作机制的认识和掌握程度有待提升的问题。学校将建立信息公开专员制度,定期组织信息公开知识学习,定期召开信息公开工作会议,强化信息公开专员思想意识,规范信息公开工作流程。建立经常性学习、交流和培训制度,加强对学校各单位各部门信息公开工作的业务培训。要求各单位、各部门认真学习贯彻有关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规定和文件要求,加强工作理论培训与技能培训,增强与宣传部门、新媒体技术部门的联动培训,提升干部业务素质能力,促进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和完善,不断提升学校信息公开整体水平。

此外,学校将持续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继续深入实施《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细化公开各项信息,结合新形势、新要求对学校信息公开清单内容适时进行更新。加大对涉及师生切身利益的招生、财务、基建、招投标等重点领域公开力度,把师生员工的知情权、监督权落到实处。定期主动公开高风险点位信息情况,加强对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的制度约束和监督,强化各级职工的廉政意识,排查廉政风险,从源头上遏制腐败问题的滋生。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八、《清单事项公开情况表》

见本报告附件。

2021学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清单事项公开情况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