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天津工业大学学分制收费改革听证会公告(第2号)

作者:发布时间:2019-06-27浏览次数:115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21号)的有关规定,现将天津工业大学学分制收费改革听证会举行的时间、地点、听证方案要点、听证会参加人以及旁听人员名单公告如下:

一、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9年7月9日下午2:00

地点:天津工业大学行政楼会议中心第七会议室(天津市西青区宾水西道399号)

二、听证方案要点

为深入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加快本科教学改革步伐,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完善教育教学管理服务模式,全面提高本科人才培养质量和学校的办学水平,天津工业大学拟实行学分制收费改革。

(一)天津工业大学申请实施学分制收费的理由

一是有利于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学生可以依据自身时间和兴趣合理安排学业,充分激发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和独立性。二是有利于发挥教师的主导作用,选课制度使教师更加重视教学质量、课程设置和教学方法,促进教师提高自身素质,提升教学效果。三是有利于保障收费的公平合理,学分制收费是按修读课程学分数和统一标准计收学费,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教学成本和收取费用的一致性,提高了学费的透明度、公平性和合理性。四是有利于本科生教育与国际接轨,学分制教学和收费管理制度,为进一步发展和完善与国外学校联合教学、学分互认机制创造了更好的条件。

(二)天津工业大学学分制收费方案要点

1.学分制收费从2019 年秋季学期及以后入学的本科生(不含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天津市联合培养项目以及留学生)开始执行,实行“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

2.学分制收费由学分学费和专业学费两部分组成。按学校培养计划正常完成学业(不含第二学位、辅修、重修学分学费)所缴纳的学分学费和专业学费之和不高于按学年制收费的学费总额。

计算公式为:学分制学费总额=学分学费标准×应修最低总学分数+专业学费标准×标准学制

3.学分学费按照学生修读课程的学分数收取,收费标准为每学分100元。

4.专业学费是以不同专业的生均培养成本为计算基础,在学年制学费总额内扣除学分学费后,对不同专业学生每学年收取的学费。

计算公式为:专业学费标准=(学年制学费总额-学分学费标准×应修最低总学分数)÷标准学制

5.专业学费按学年缴费。每学年注册时,学生一次性缴清本学年专业学费。

6.非毕业年级的学分学费按学期缴费,每学期按照实际修读课程的学分数缴纳本学期学分学费。毕业年级的学分学费采取预缴结算办法,学生在毕业年度第一学期缴纳达到毕业条件所需的剩余全部学分的学分学费,毕业前进行结算。

三、听证会参加人名单

(一)学生代表(14人)

贾明军    天津工业大学学生

刘广斌    天津工业大学学生

磨焯礼    天津工业大学学生

曹建勋    天津工业大学学生

李卓轩    天津工业大学学生

赵  滢    天津工业大学学生

梁梦娇    天津工业大学学生

代文瑞    天津工业大学学生

姬  祥    天津工业大学学生

张  玥    天津工业大学学生

牛  犇    南开大学学生

邢雅彤    南开大学学生

刘碧桐    天津理工大学学生

李晓亭    天津理工大学学生

(二)教师代表(4人)

李  津    天津工业大学人文学院院长

严  峰    天津工业大学化学与化工学院副院长

蔡  燕    天津工业大学电气工程与自动化学院教师

门云阁    天津工业大学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教师

(三)校方代表(4人)

王晨亮    天津工业大学副校长

王晓红    天津工业大学教务处处长

李  鑫    天津工业大学财务处处长

张玉波    天津工业大学学生处处长

(四)其他普通高校校方代表(4人)

林  锴    南开大学教务处副处长

万丽丽    天津科技大学教务处副处长

刘绍贺    天津师范大学财务处副处长

徐春静    天津理工大学财务处副处长

(五)政府部门代表(1人)

刘  冰    天津市教育委员会高等教育处副处长

四、听证会旁听人员名单(5人)        

谢  鹏    天津市卓越新中新龙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职员

魏秀东    上海卓越睿新数码科技有限公司在线课程

          总监

赵  浩    天津东方中原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经理

胡腾骁    天津工业大学学生

荣梓棋    天津工业大学学生

特此公告。

  

      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