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工业大学2015-2016年度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作者:发布时间:2016-11-03浏览次数:801


天津工业大学2015-2016年度

  

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令第29号)教育两委《关于全面推进高校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津党教[2016]31号,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深入落实高校信息公开清单做好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教办公厅[2016]74号)和市教委相关工作部署及要求编制。本报告由信息公开主要工作概述、信息公开情况、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三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9月1日起至2016年8月31日止。

一、主要工作概述

2015-2016年度,天津工业大学信息公开工作在健全工作机制、完善信息公开制度、深化信息公开内容、加大信息公开力度等方面取得了新进展,学校各项管理工作的透明度进一步增强,充分保障了学校广大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一)高度重视,进一步健全信息公开工作机制

学校高度重视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将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作为学校加强民主管理、促进依法治校的重要手段和充分保障师生员工和社会各界对学校办学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的一项重要措施,认真落实上级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不断健全学校党委领导校行政主抓,纪检监察、工会等协调监督,各单位、各部门具体实施,师生员工积极参与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

按照上级有关部署和精神,结合实际,本年度内学校对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作了重新调整,强化了党委领导、行政主抓,各部门各负其责。调整后的领导小组实行由学校党委书记和校长共同担任组长的“双组长”制,副组长由分管校领导担任,成员单位由原相关部门扩大到全校各单位、各部门,同时进一步充实了领导小组原下设的办公室机构组成。调整后的领导小组组成更加合理、人员更加充实、分工更加明确,更加适应新形势新要求,为进一步推动学校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重要保障。与此同时,学校要求各二级单位也要相应建立健全本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明确要求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为本单位信息公开工作第一责任人,并要求指定专人为工作联络员。目前学校已经基本建立起一支约60人左右的信息公开工作队伍。

学校坚持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特别是围绕落实教育部《清单》内容和市教育两委《意见》精神学校党政共同主持修订了信息公开实施办法,并及时推动实施,对重点部位的重点人员加强宣教培训,对新办法进行解读,及时召集《清单》事项涉及的各重点部门负责人召开专题会议,传达上级有关精神,研究布置有关工作,并认真听取与会人员意见及建议,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有力推动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进展。

  1. 认真落实,进一步推进信息公开制度建设

    学校认真落实《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实施办法》及教育部《清单》和市教育两委《意见》精神与要求,结合实际,在本年度内对2010年发布试行的《天津工业大学信息公开实施办法》做了全面修订。修订后的新办法,进一步明确了信息公开的基本原则;特别是严格遵照上级有关精神,对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单独设章予以明确;对信息公开的内容与范围,主动公开的方式、程序、时限等,也按要求作出新的调整和详尽规定;对信息公开的保障与监督工作,则进一步从制度层面予以固化,以促进形成长效机制。同时也相应修订了信息公开指南,一并印发了《天津工业大学信息公开事项清单》,在教育部10类50条《清单》的基础上,依照《天津市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结合学校实际,进一步将公开事项细化为10类55条,同时逐条逐项进行了任务分解,确保责任落实到人、任务落实到位。新办法目前已经在全校正式实施,全校各单位、各部门正按照有关要求,进一步落实相关工作。

    准确把握,妥善处理好公开与保密关系

    学校在认真贯彻执行信息公开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的同时,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教育部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规范》《教育部国家保密局关于加强高等学校保密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完善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程序,认真落实上级有关部门关于加强网络信息安全的工作要求,建立网络信息安全定期通报制度,做到了凡是应该公开且能够公开的一律公开、凡是不能公开的确保其保密性。本年度学校没有发生一起失泄密事件。

    一年来,学校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对学校信息公开关注程度不断提高,对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给予一定的支持和肯定,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对学校能及时地提供各种信息表示满意,评议良好。本年度学校信息公开工作没有引起举报、投诉、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2. 信息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本年度,学校共主动公开各类信息超万条,其中通过网络方式公开的信息比例超过80%。学校信息公开的主要途径包括学校信息公开专网、校园网、办公网络QQ群、官方微博、微信、校讯通、校报、校刊、学生手册、教师手册、指南手册、简章、会议、文件、校园广播、校园电视台、公告栏、宣传板、电子显示屏、热线电话、意见箱、学校年鉴、信息简报以及通知书、家长信等。

    1.总体情况

  3. 通过学校信息公开专网、行政办公网和学校外网向校内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公开信息,这是学校信息公开最主要、最重要,同时也是最直接的途径。

    通过学校办公网及时发布学校重要文件制度、各类校园动态信息、征求各类意见建议等,并公开了学校最新简介、基本数据、各部门联系电话等信息,为广大师生提供公开、透明、高效的办事服务;

    通过校园网主页、学校信息公开网站,及时发布学校重大事件、校领导重要活动、教学科研等重大新闻信息及有关通知通告,比如通过新闻网公开发布思想政治建设方面信息约87条,经校园网通知通告栏目及时公开市教育系统劳动竞赛、工人先锋号、五一劳动奖章等评优评先的人员公示信息,经学校信息公开网站及时公开《学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和学校年度经费预(决)算情况以及重大财务计划等信息;

    通过研究生网站,公开学科建设情况、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各有关制度,公开研究生招生简章、专业目录、复试录取办法、复核结果录取名单、学位申请材料、研究生奖学金评选情况、研究生桑麻奖学金评定结果等信息

    通过教务网站,公开专业设备、课程设置、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等教学质量信息,公开教育教学方面的重大项目、重要改革事项,公布年度教学日历、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推荐结果、转专业申请审核结果信息

    通过人事网站,公开人才招聘计划、办法、程序,公示拟录用人员详细信息;

    通过招生网站,公开招生章程和招生计划、政策、成绩及录取结果,公开特殊类型招生简章、招生考试资格及测试结果等信息;

    通过毕业生就业网站,公开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并设立“招聘日历”、“QQ在线咨询”、“大学生就业一站式服务系统”等栏目,及时发布就业政策、就业信息,向毕业生提供在线咨询指导服务

    通过财务处网站,公开财务管理规章制度,收费项目、代收依据、收费标准、投诉方式等信息;

    通过国资处网站,公开资产管理和政府采购工作各项规章制度,公开固定资产报废处置情况以及工程、项目招标结果等信息;

    通过图书馆网站,公开学校图书期刊电子资源等信息;

    通过学生网站,公布学籍管理办法以及学生奖学金评选结果、发放进程等信息,主动接受师生监督;

    通过国际教育学院和国际交流处网站,公布中外合作办学、留学生管理、教师出国访学及留学生选派等信息;

    通过校工会网站,公开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条例、议事规则,提案审查处理工作办法、教代会执行委员会议事规则等各项规章制度等信息;

    通过后勤、保卫处网站,公开校园基本建设、安全保障等信息,在重要节假日、大型活动前及时发布安全预警等信息;

    通过第三方网站,比如教育部网站,及时公开学校各学科研究生专业培养方案、研究生学籍有关信息等,通过政府采购中心网站公开学校招标文件和采购合同信息。

  4. 充分利用文字传播途径公开各类信息。如,通过文件、各类刊物、报表、校报、宣传册、招生简章、宣传橱窗、校内公告栏、电子显示屏、工作简报、新闻信息、学生手册、教师手册等,宣传党的政策,宣传先进事迹,介绍学校大事,定期公布学校校情。本年度,仅通过校报头版重要位置就公开学校思想政治建设有关信息28条。其中,通过公示栏,公开学校各级领导干部因公出国(境)信息共计29条次、公开干部和教师出国访学信息77条次。通过研究生工作手册、本科生学生手册,公开包括各类考试规定、考试纪律等在内的各项学生管理规定。通过财务微信公众号,及时公开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收费项目、标准等。通过文件、公示栏向全校公布授予研究生学位名单和优秀学位论文评选情况。同时,及时以印发正式文件的形式,发布学校事业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及重点工作安排,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预警信息和处置情况信息。涉及学校的重大事件的调查处理情况,也都以文件、信息简报及有关会议形式适时进行公开。

  5. 充分利用会议、讲话等途径公开有关信息。如,通过新学期会议、全校中层干部会、党政联席会、学校年度工作会、教代会、党委工作会议等,公布学校事业发展取得的阶段性成绩,并广泛征求教工对下一步工作安排设想的意见和建议,确保各项决定决策过程的民主、公开、透明;通过学代会、工作经验交流会、参观学习汇报会、咨询会、主题活动等,交流工作进展,听取师生意见;通过宣讲形式,及时向广大师生宣传讲解有关政策规定,并及时在校园网予以公布。

    4广泛听取师生意见建议,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如,通过“校长信箱”、校领导学生接待日、校领导教工接待日、公布相关部门接待学生电话、党风廉政监督举报电话等多种渠道,及时全面准确地向师生和公众公布学校党的建设、学校基本情况、重大改革发展与决策、招生考试管理财务与资产管理、人事师资、教学与科研、学生管理服务、对外交流与合作、平安校园建设等方面信息,并征求广大师生对学校事业发展的意见和建议。

    2.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学校坚持把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和容易产生不正之风及腐败行为的关键环节、师生员工关注的热点问题和涉及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作为信息公开的重点,认真对照《清单》,落实市教育两委《意见》精神,围绕招生考试、财务资产及收费、人事师资、教学、学生管理服务等师生广泛关注的重点领域信息,进一步扩大公开范围,切实做到能公开的及时进行公开。如:

    在基本信息方面,依托学校主网站,及时更新校园网校级领导班子成员及分工、学校概况、机构设置、学科专业等基本信息,学校各二级网站也能做到同步更新,确保公开信息的及时性、一致、准确、可靠

    在招生考试信息方面,进一步深化录取程序、咨询及申诉渠道以及重大事件违规处理结果、录取新生复查结果等信息公开,坚持做到“十公开”,即:招生政策公开、招生资格公开、招生章程公开、招生计划公开、考生资格公开、录取程序公开、录取结果公开、咨询及申诉渠道公开、重大违规事件及处理结果公开、录取新生复查结果公开。及时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以及学校招生网向社会公布学校招生章程。通过学校招生网以及纸质宣传资料向社会公布学校普通类、艺术类、高水平运动员的招生简章和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及相关招生政策。通过学校招生网及时公示艺术、体育类校考成绩,其中高水平运动员经教育部审核后还通过阳光高考平台予以公示。在招生录取期间,每个批次录取结束后,考生可通过学校招生网,也可通过招生咨询电话查询本人录取信息以及录取最低分、录取人数等信息。录取结束后,各省市分批次、分科类录取最低分以及录取人数通过学校招生网向社会公布。继续开展“校园开放日”咨询活动,接受广大考生和家长的咨询,招生咨询方式、咨询电话以及招生监督举报电话公布于招生章程以及招生简章、招生网等各类媒介。研究生招生录取、学位授予、导师遴选考核、优秀论文评选、奖助学金评定等相关信息,也都及时面向全校或社会进行公开。

    在财务、资产及收费信息方面,认真执行有关要求,深入实施“阳光财务”,做好学校财务收支状况和预决算信息的公开工作,通过信息公开门户网站以及学校正式文件,及时印发学校年度财务收支预算编制,对外公布年度收支预算表、决算表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同时,在教职工代表大会上,由主管校领导详细报告学校年度财务各项经费收支决算情况和下一年度财务预算编制方案。通过学校招生简章、财务处网以及校园公示栏等渠道,及时向学生、家长和公众公布市发改委批准的各类收费标准,对涉及的国家和天津市各类财经制度也及时在财务处网上对外公布。学校仪器设备采购严格按天津市财政局要求执行,采购内容、采购方式和采购结果均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进行公示,并严格执行重大基建工程公开招投标。校内的财务、国有资产管理等文件,均在学校办公网及时进行公开发布。

    在人事师资信息方面,及时通过学校网站、人事处网站公布2016年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公开招聘方案及名单、结果、面试安排,及时公示享受政府特贴专家等建议或推荐人选名单,通过学校文件形式主动公开岗位设置管理与聘用情况、人事分配制度改革方案、各类人才培养实施办法及人事相关各项工作办事流程、规章制度。校领导干部执行因公出国(境)任务信息均按要求及流程,在校内公告栏进行不少于五个工作日的公示。在干部公开选拔方面,大力推进公开面试、竞争上岗、干部考察预告和干部任前公示,利用校园网、办公网、公告栏以及相关会议等,及时公开干部选拔任用情况,主动接受教职工的监督,确保教职员工的知情权。

    在发展党员工作中,严格执行工程规程,在推优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制定发展党员年度计划、接收预备党员、预备党员转正等四个环节,对包括公示对象基本情况、监督电话、受理部门和接待时间等在内的信息进行公开,各基层党支部以张榜公示的形式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在发展团员工作中,严格执行《团章》有关规定,在制定发展团员年度计划、确定培养对象、团员发展等三个环节,对包括公示对象基本情况、监督电话、受理部门和接待时间等在内的信息进行公开,各基层团支部以张榜公示的形式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

    (二)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

    学校已在《天津工业大学信息公开实施办法》中明确了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和程序,并在网站上公开了受理程序。在推进信息公开过程中,学校明确要求各有关职能部门必须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和程序,及时有效的受理、答复师生和社会公众信息公开申请,履行告知义务。但目前收到有关社会公众和师生员工咨询电话或邮件的较多,本年度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也未就相关事项收取任何费用。

    三、主要问题与改进措施

    实施信息公开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需要坚持不懈的努力。一年来,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进一步发展,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如:对于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必要性、紧迫性的认识,有的单位、部门和人员还不够到位,各单位、各部门重视程度、实施情况还不够平衡,主动参与意识和联动配合意识还需进一步增强;信息公开制度建设需进一步完善,长效管理机制需进一步健全,有关制度要求贯彻落实还不够到位;信息公开的时效性需进一步增强,对照《清单》,一些内容还有待抓紧落实和细化。针对这些问题,学校今后将在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

    (一)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加大信息公开工作宣传力度,进一步提升信息公开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对做好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认真组织开展信息公开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宣教、学习、交流和培训,促进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和完善,不断提升学校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

    (二)进一步落实有关制度。认真落实教育部和市教育两委部署要求,加大学校信息公开实施办法的落实力度,坚持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及制度规范,加强保密审查和监督保障,充分发挥好“校长信箱”、“纪检监察举报信箱”、“意见箱”、监督电话、教职工诉求电话等监督作用,畅通沟通监督渠道,促进形成长效机制,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深入、持续、高效开展。加强信息公开队伍建设,建立经常性学习、交流、培训制度,稳定队伍,促进形成由学校党政统一领导、学校办公室牵头协调、各单位各负其责、有关部门协调监督、师生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格局。

    (三)逐步丰富公开内容。加强信息公开网站建设,严格按照教育部《清单》和市教育两委《意见》部署,逐项落实好项内容的公开工作,以涉及学校师生切身利益和社会关注度高的信息为突破口,继续深入推进不同领域的信息公开工作。

    (四)进一步拓宽公开渠道。在充分利用现代化手段发布信息公开的同时,进一步拓展信息公开的服务渠道和方式方法,进一步加强网站建设,重点要加强学校门户网站和信息公开工作专题网站的建设,完善网站相关栏目,扩充信息量,并督促指导各二级单位加强网站建设,提升依法依规开展网络公开的意识和水平加强与上级领导部门及兄弟院校之间的交流沟通,按照信息公开的范围和层次及时发布信息,同时继续使用校务公开栏等传统有效的信息公开渠道,利用好各种新媒介,进一步提高师生和社会公众对信息公开的关注度和认知度,巩固强化信息公开工作成效。

      

    落实《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情况说明(15-16).doc

      

      

    天津工业大学

    ○一年十月三十